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电子邮件
关键字: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欢迎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打造中国最大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 今天是: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
郑州:物业将按服务标准收费
厦门:交警进小区整治乱停车
厦门:物业管理有新规 共用
北京集中排查调解物业管理纠
上海--320家不达标物业被关
成都物业管理协会:活动板房
武汉:400老社区将配“管家
北京:物业纠纷案件三年首次
我协会赴津沪学习考察
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贯
三千市民击水珠江
四川都江堰:安置点试行专业
广州一小区物管列队微笑送业
物业管理与佛门结缘
广东省首届物业管理行业职业
广东省首届物业管理行业职业
2008广东物业管理高峰论坛成
广东首批200名注册物业管理
广东出台管理办法:明年物业
财政部就“关于减轻物业服务
北京:经适房小区物业费今明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2008年度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
“2008广东物业管理高峰论坛
上海物管行业召开《高等院校
山东:出台物业管理条例 入
福州房管局5措施规范物业服
天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物业
上海:业主自我管理出台“游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动态
>文章内容
杭州:《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出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29
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
2007
〕
19
号)第十二条
“
保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设区的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订
”
的规定,为规范住宅物业委托保修行为,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经过半年多的调研,并在充分征求各区建设(房管)局、部分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示范文本(试行)》。
该示范文本的内容包括了委托保修事项、维修服务质量标准、委托保修期限、维修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可作为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住宅物业委托保修签约时使用。
上一篇:
北京:经适房小区物业费今明两年不上涨
下一篇:
财政部就“关于减轻物业服务行业税收负担的建议”答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
收藏
] [
推荐
] [
评论(0条)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
新注册
)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
最新评论
:
版权所有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粤ICP 86356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4号之一首层
邮政编码:510050
电子邮箱:gpmi@163.com
传真:020-83642457
联系电话:
会员服务部:020-83642973
培训服务部:020-83642420
财务部:020-83642452
传真:020-8364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