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物协函字[2008]7号
关于组织全省物业管理行业
师资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地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物业行业师资队伍,提高师资人员教学水平,本协会培训中心拟组织一次全省物业管理行业师资人员的集中培训。为此,请你们从实际出发,每市选送10名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合格的人员将成为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师资人员。其选送人员名单务于5月10日前报本协会秘书处。
选送人员条件:有从事5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曾担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或企业部门经理以上的物业管理人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专业人才。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业 师资 培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