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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研究课题业内专家研讨会在广州城建大厦成功举行

作者:发布时间:2016-03-19

3月19日上午,广州大学物业研究所在广州城建大厦组织召开“广州市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研究课题业内专家研讨会”,本会第四届执行会长李健辉、秘书长陈绩伟应邀出席本次研讨会,广州大学物业管理专业首席教授,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德豪,吴剑平教授、陈平教授,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所长马晓兰、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林祥明、深圳鹏基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亚鸣、合生创展康景物业集团总经理练均华及广东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冯经理等人员参加研讨会,研讨会由陈德豪教授主持。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的政策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在广州市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委托广州大学物业研究所邀请业内专家就如何解决“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所长马晓兰(右一)

会上,听取了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马晓兰副所长对关于广州市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现状、面临问题的介绍后,各位专家作了积极的交流发言。

广东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冯经理

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林祥明

深圳鹏基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亚鸣

合生创展康景物业集团总经理练均华

省物协第四届执行会长李健辉

执行会长李健辉建议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加透明度,指导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实施老旧小区和老旧住宅电梯的更新和改造,保障业主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改进和完善政府代管制度,纠正现行政府代管模式中政府部门职权的越位、错位与缺位,降低老旧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的申请门槛,简化申请手续、扩大使用范围,不断提高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省物协第四届秘书长陈绩伟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的不均衡,居住在同一小区或住宅楼里的业主有的缴纳了,有的没缴纳,早期缴纳的金额少,存量维修资金少;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机制造成使用难。由于业主房屋空置或出租导致签名时很难达到双三分之二;三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人为复杂,资金管理单位为求稳不出错人为设置条件,导致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审批难。建议:一、简化审批程序,对一些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维修问题,在政策范围内为维修资金使用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二、国家、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市里要出台“接地气,能落地”的实施细则,明确谁申请(申报的主体)、谁确认(确认符合紧急情况的更新改造,可不经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申请维修资金的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谁审批(含多少个工作日内审批)、谁监管、谁验收。”秘书长陈绩伟说。

广州大学物业管理专业首席教授,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德豪

在会议结束前,陈德豪教授作总结发言表示:首先他对广州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为本次研讨会提供会议场地表示谢意,同时对省物协领导及各位专家在百忙中参加本次研讨会表示衷心的感谢,会议达到预期效果,专家们提出了许多很好的观点和建议, 他会认真记录并采取接纳各位专家提出对策和建议,对今后的广州市老旧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研讨会在和谐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收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如果将时间延伸到2015年并将统计口径扩大,那么我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能远远超过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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