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广东省建议取消部分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称号的函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11
粤物协函[2006]10号
关于上报广东省建议取消部分
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称号的函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本省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根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精神,对2000年以前获得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项目进行复检,对部分管理水平严重下降,已达不到获奖当年标准,不能起到优秀、示范作用的项目,建议取消其称号,并以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穗物协请[2006]8号)文件报请本协会。本协会同意其建议取消下列4个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
1、祥景花园C区
2、穗发花园
3、永大新城
4、海印苑
因此,本协会特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报告。
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