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

关于申请《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审核备案的函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11

 

 

粤物协函[2006]3

 

关于申请《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

项目考评活动》审核备案的函

 

广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核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民[2006]2号),现将本协会经省建设厅同意举办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的批复报送你局,并按通知要求需提供的资料全部在附件一、二、三,请审核备案。

附件一、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举办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的批复》(粤建人函[2006]75号)

主要内容:业务主管单位批文;2006年举办一次;规定省物业管理协会不得向被评比对象收取任何费用;考评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附件二、2006428日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主要内容:表决通过今年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

附件三、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建函[2000]201号);建设部司《关于修订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举办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活动的文件依据及影响评估报告》(粤物协[2006]3号)

主要内容:举办活动的文件依据和影响评估报告,活动起止时间;表彰形式;组织方案。

 

 

 

 

 

 

 

 

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

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