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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登记工作及第四届理事会自荐单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3

粤物协通字[2013]1号


关于开展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会员登记工作及第四届理事会自荐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及《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第四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协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本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杜挺副厅长及潘伟堂处长等四人和本协会广州地区常务理事以上领导共20人,共同开会研究决定:第四届理事会为期四年,选举四位执行会长,每位负责一年,重大事务由四位执行会长和秘书长集体研究表决,并全程接受监事长监督。努力使下届协会议事决事更加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开展会员登记工作。按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换届将根据会员的数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单位代表自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由于部分会员单位已经更名、迁址或更换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等,影响了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为确保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现进行本会会员登记确认工作。凡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原会员单位应重新填写《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单位会员登记及自荐表》进行重新登记确认。

二、积极开展会员自荐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工作。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的推选方法,采用各会员自荐和本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换届的程序为单位自荐、协会资格审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主管部门核准。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按三比一的原则配置架构。愿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并有意成为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的会员单位负责人可自荐协会第四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应为在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具有相当威望的在职在岗主要领导,以利于发挥本单位在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中的作用和权威性、影响力。换届筹备小组将根据会员自荐情况、并考虑其在行业中的影响、贡献等综合实力形成初步建议名单,经综合比较平衡,初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单位。

三、鉴于换届工作涉及的工作内容多,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时间紧迫等因素,希望全体会员高度重视换届工作,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内容和程序认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请各会员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单位会员登记及自荐表》及相关材料于2013年6月20日前邮寄至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填报自荐表的会员均作申请第四届一般会员单位对待。(逾期一年以上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将视为自动退会,不能参加自荐及投票)

四、协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对换届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务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以利筹备工作的开展。请把建议和意见于6月17日前发邮件到www.gpmi@163.com 。

协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4号之一首层

邮编:510050 传真:020-83642457

电话:020—83642973、020—83642452

联系人:朱瑞平、王莓

附件: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单会员登记及自荐表(点击下载)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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