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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届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注意事项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3
广东省首届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注意事项
 
各地市物协、房协及相关负责单位:
广东省首届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将于2011年11月26日举行,现将比赛当日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队、参赛者、工作人员就餐时间及安排
1.午餐,以自助餐形式,用餐时间12:00-14:00,用餐地点:越秀宾馆二楼红棉西餐厅。
2.晚餐,以围餐形式,时间从17:30开始,遇闭幕式延后则顺延,用餐地点:小北鱼翅海鲜酒家二楼(越秀区小北路123号),需步行约五分钟。
3.午餐、晚餐费用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支付。
二、决赛奖项
1. 决赛奖项在闭幕式上颁发,参赛者成绩按高低排列,前八名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荣誉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住建厅、省物协颁发“广东省物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同时给予前八名一定的物质奖励。
2.决赛设置优胜奖,除前八名以外的参赛者均获得“优胜奖”荣誉证书,所有参加闭幕式的参赛者,必须待闭幕式结束后方能离场。
3.凡参赛者获赠广东省首届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纪念品一份。
三、会场纪律
1.为保证决赛的顺利进行,开幕式前将有工作人员派发胸卡,所有参与本次竞赛的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比赛期间必须配戴有关胸卡。参赛选手的胸卡上标有选手编号,此编号为参赛选手的重要标志,务必按规定配戴。
2.开幕式结束后,请参赛者根据自己的参赛证号就坐
3.考试时间开始后严格控制进入赛场的人员,除佩戴指定工作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随意进入赛场。
4.其他事宜参见“决赛参赛证”中参赛者须知。
特此通知!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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