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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召开《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研讨会

作者:秘书处发布时间:2022-04-12

为推进《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开展,202248日下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在广东华信中心1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研讨会。

研讨会邀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副院长杨桦挂帅的研究团队就2021年组织研究的《条例》(修订建议稿)进行了介绍,围绕调研起草过程中特点、亮点和进一步调研研究的问题进行深刻阐述。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当值执行会长杨国贤、党支部书记贺栩模、副会长吴泽炎、秘书长陈绩伟,韶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兼秘书长吴宇勋、湛江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武志成、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物业管理系主任程鹏、广州开放大学教授黄安心、上海建纬(深圳)师事务所(省住建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单位)主任、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贺倩明等与会专家分享了各地物业管理实施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并提出不少具有全局性、实用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如物业管理中政府职责功能、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区域概念、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关系、个人信息数据的确权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科长周政对研究会承担2022年《条例》修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社区公共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一要确保《条例》修订内容的合法性,遵从上位法精神;二要确保《条例》修订内容的可操作性,要立足实际,广接地气,方便基层落实工作;三要确保《条例》修订内容有针对性,聚焦行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发挥指引功能;四是促进新技术、节能、绿色方面的应用并积极引导,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在原来的经验基础上,加快《条例》出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会长卿文峰要求研究会在承接了立法任务后,要提高政治站位,集聚法学家、律师、物业协会、物业企业、业主等各方力量,加强法治研究和实践,既要总结广东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先进经验,大胆创新,更要把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研究透彻,提高立法质效,力争把《条例(修订)》研究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为推动立法进度提供有质量的成果。

研究会秘书处、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以及特邀专家、上海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团队,共约22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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