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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明年小区须公示物业费 500小区率先实行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2-30

近日,针对哈市一些收费标准不明了、价格监管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哈市物价部门推出十项价格惠民举措,其中包括推行商品房价格明码标价制度、设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等。

哈市物价部门为落实《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首批在6个区的500个物业小区设立“菜单式”物业服务项目及相对应的收费标准价格公示牌,达到项目清楚、标准明确、位置醒目、坚固耐用,以此提高物业服务和收费的透明度。

据介绍,自今年6月哈市开展物业大接访以来,居民投诉问题不断。据业内人士分析,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没有建立,收费价格不公开透明,服务内容标准不明确。

针对业主反映比较强烈的诸多问题,9月份,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举办了价格听证会。新《办法》对物业收费进行等级划分,按照相应服务标准,业主可自行选择。对于物业收费、电梯收费、小区环境设施标准等级、物业服务人员配置等级等均进行明确规定。物业费将与这些标准进行挂钩。从明年1月1日开始,哈市首批500个知名的物业小区按物业服务标准统一要求公示,减少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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