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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协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关系

作者:秘书处发布时间:2017-04-0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快速飞跃的时期,物业服务越来越朝着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面临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在这个背景下,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需要专业的法律界人士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以更好地维护行业的市场秩序,维护行业以及广大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本会通过多方考察,对广东胜伦律师事务高度一体化、团队化、专业化的服务模式给予充分的肯定。

2017年330日,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在冯颖仪律师的主持下,罗小钢当值执行会长与肖胜方主任分别代表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自201741日起正式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关系。

签约仪式上,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当值执行会长罗小钢、执行会长李健辉以及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发表了致辞。参加签约仪式的嘉宾还包括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陈绩伟、办公室主任王莓、《广东物业管理》杂志总编鞠国坤、秘书长助理朱瑞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欣亮、高级合伙人向春兰、高级合伙人高鹏飞、高级合伙人冯颖仪、高级项目律师肖挺俊、高级行政经理梁洁莹、项目律师黄柳儒等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肖胜方主任在致辞时表示,胜伦律师所实施的是“公司化运作、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的模式,以团队的力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良好的客户体验以及满意度,超越客户期望,成就忠诚客户,以达到长期合作共赢的愿景。胜伦在为广东省物协提供法律服务时,将根据涉及的不同领域,有针对性地指派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组成项目小组进行工作,每个项目均由事务所主任进行服务质量监督,项目小组成员包括项目监督律师、项目指导律师、项目主管、项目律师。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当值执行会长罗小钢

罗小钢当值执行会长表示,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广阔,作为省律师行业协会会长单位,胜伦律师所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素质优良,双方牵手体现了优势互补。省物协聘请胜伦律师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把好法律关,贯彻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定期收集问题并定期解答,更好地为会员单位解惑释疑,同时也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此外,法律顾问可以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可以更好地解决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外部环境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李健辉

李健辉执行会长表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省物协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协会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制定行业自律措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进一步做好服务会员工作,保障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陈绩伟

肖胜方主任带领本会领导参观胜伦律师事务所 

肖胜方主任带领本会领导参观了胜伦律师事务所和胜伦学院,并向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赠送“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牌匾,及胜伦系列专著和法律产品专刊。最后,双方就本次合作做了进一步交流,共同期待未来胜伦以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协助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和谐广东而共同努力,合作共赢。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合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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