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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归集再出新规 长沙全面清查物业代收维修资金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15

维修资金归集再出新规 长沙全面清查物业代收维修资金

摘自湖南物业网

长沙市物业管理中心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就长沙物业维修资金交存工作作了补充规定:各开发、建设单位须对本单位物业维修资金代收代缴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将清查情况登记造册后报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并于41将已代收的物业维修资金全额交存至该中心专管帐户内;41后,未按规定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将暂缓办理其物业维修资金相关手续。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去年维修资金前置之后,长沙市加强维修资金监管的又一举措。 
”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物业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维修资金的安全。

据悉,停止办理维修资金相关手续,意味着对楼盘今后的栋证办理,会产生一定影响,开发商应当及时缴纳应缴资金。此外,再度出台的时间限定,在原有措施基础上更进一步,针对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交房或者基本备案结束、但未曾缴纳维修资金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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